昨天看紅樓,在深為寶黛愛情悲劇嘆息時,忽然想起幾年前承辦的那件婚姻無效糾紛案,不由得為他們嘆息。

花某的父親與李某的母親是嫡親兄妹,花某與李某正如寶玉和黛玉一樣是表兄妹。

原本,花某與李某各自有家庭,也都生育了子女,家庭尚算幸福安穩。不知從何時起,這對表兄妹互生情愫。面對這種畸形的感情,兩人非但沒有收手,反而愈演愈烈,最終兩人分別與自己的配偶離了婚,并隱瞞了雙方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關系登記結婚。

真正在一起生活后,兩人發現矛盾重重。不到一年,心生怨懟的兩人就協議離婚了。不過,分開以后,兩人又藕斷絲連,三個月后又復了婚。結婚、離婚、復婚,兩人像過家家似的,一年內將婚姻登記的程序走了個遍。

再次一起生活后,這對表兄妹仍然問題多多?;匙罱K一紙訴狀訴至法院,要求宣告兩人的婚姻無效。

花某承認對不起表妹李某,但覺得自己更對不起的是前妻和兒子,現在年歲漸長,兒子也快成家,他迫切地想要回歸家庭,享受天倫之樂。

李某哭訴,她不愿意與花某解除婚姻關系。李某有自己的擔憂,自己身體多病,養活自己有難度。與前夫離婚后,孩子與自己關系淡漠,前夫也不會再接納自己,花某可以回歸家庭,自己卻被拋下了。說到傷心處,李某痛哭失聲。

面對李某的哭訴,花某顯得有些尷尬。不過,他想要回歸家庭的態度非常堅決。

案件不難,花某與李某確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屬于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情形,應當宣告兩的婚姻無效。不過,李某的擔憂確實也是個問題。

我明白,不解決李某的后顧之憂,是不能案結事了人和的。對于因招惹表妹導致各自家庭破裂,花某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重點著手做花某的思想工作,建議花某對李某做適當補償。

幸好花某對李某也是頗感愧疚的,經過多方調解,花某自愿每年貼補李某數千元,李某也表示同意。因雙方無子女,財產問題也達成一致意見,最終法院判決雙方的婚姻無效。

案件辦結了,但花某與李某這對表兄妹卻再回不到過去的親戚狀態,再見面也是免不了的大寫的尷尬。

這段畸情,從一開始就錯了。寶黛式的感情只能存在于小說中,搬到現實生活中是不成的,徒留一聲嘆息而已。(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