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她滿臉委屈地將一沓鈔票摜在桌子上,隨即氣哼哼地摔門而出。站在對面的一個男人則一臉不自然地從法官手里接過錢,清點之后,勉強堆笑向法官道謝,恭敬地退了出去。這一幕,發生在不久前的徐州市云龍區法院的法庭之中。女的叫謝馨,男的叫張軍。兩人過去曾經是情人關系,今日卻因為經濟糾紛而鬧上了公堂。

解囊相助,另有所圖

六年前,時年三十七歲的謝馨剛剛和丈夫離了婚,空虛寂寞之中,她有意找門生意做做,但可惜手頭缺乏資金。正在這時,一個偶然的機會使她認識了張軍。張軍比謝馨小兩歲,從二十歲開始,張軍就開始做生意,此時手里頗有點積蓄。張軍自己也有家庭,但當見到風韻猶存的謝馨之后,心里便有了那種意思。兩人接觸了一段時間,張軍知道謝馨欲做生意但缺資金的情況,便主動提出愿意借錢給謝馨。謝開始不肯接受,覺得兩人交往不深,不便接受一大筆借款。加之擔心生意虧欠,萬一還不了借款自己還要背負一筆債務。但張軍卻執意要謝馨接受借款,經他三番五次地勸說,謝馨終于接受了張軍的好意。20022月,由張軍出資十萬元,謝馨承包了一處飯店。張軍幫忙找人裝修、購置桌椅、聘請廚師等,花費了很大力氣,飯店開業后又時常到飯店里去幫助打理,一來二去,別人都以為他們是夫妻或戀人。謝馨抵擋不住張軍的苦苦追求,同時也是為了報答張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終于在飯店開業的兩個月后和張軍成為情人關系。

五年還期,埋下隱患

張軍當初借錢給謝馨的時候,兩人還沒有發展到情人關系。張軍為了讓謝馨接受,列出了極優惠的條件:借款十萬元,五年還清,利息分文不要。謝馨當時給張軍打了欠條。兩人發展為情人關系后,這張欠條張軍仍然保存著。在開飯店期間,張軍在謝馨處吃、住以及其他一些花銷便從飯店贏利中支出,據謝馨回憶有幾次張軍挪用飯店的款項用作其他生意用,累計大約幾萬元,其他一些花銷累計也有幾千元,經濟上已經不分彼此。那張欠條謝馨問張軍要過幾次,但張軍推脫說已經找不到了。當時兩人的感情正處在熾熱階段,謝馨根本就沒有想到日后兩人會起糾紛,在問張軍要了幾次沒有結果后,便不了了之。在飯店經營了三年后,由于各種原因,生意漸漸冷落,謝馨遂于20058月將飯店轉讓出去。經過計算,轉讓費用加上贏利再扣除了幾年的各種花銷,只是接近十萬元。謝馨辛苦幾年并沒有賺到錢。由于當時兩人關系尚好,張軍也沒有提收回投資的事情,謝馨以為,自己和張軍的關系已經發展到現在這種地步,也沒有意識到在經濟上還需要分彼此,便將錢存了起來,以備日后再做生意時用。

分道揚鑣,情斷帳清

飯店歇業之后,兩人的關系又保持了一年多。期間由于一些瑣事兩人發生糾紛,感情出現裂痕,2006年底兩人正式斷絕來往。謝馨以為,張軍就此從自己的生活中消失,自己今后要干什么再也不會與張軍有任何瓜葛。2007年底,也就是在兩人斷絕來往一年左右時,謝馨接到了法院的傳票,才知道張軍已經起訴,要求自己歸還欠款。這時謝馨才意識到,曾經以為自己和張軍在經濟上已無瓜葛,純粹是一廂情愿。

張軍推說自己事務多,只委托了律師前來開庭,避免與謝馨在法庭上見面。張軍所舉證據為那張謝馨寫下的欠條。謝馨則答辯,兩人同居多年,經濟上不分彼此,兩人以前存在的債務關系性質已經轉化,應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張軍則通過律師轉告法庭,其與謝馨從未同居過,其借錢給謝馨是出于朋友之間的幫忙。法庭前往謝馨以前居住的地點調查,鄰居們只是說見過張軍,兩人到底是何種關系鄰居們也說不清,再說也沒有特意去關心。由于謝馨沒有證據證明與張軍在經濟上不分彼此,所以法庭只能認定張軍所舉的那張欠條證據有效,判決謝馨歸還張軍十萬元欠款,于是便出現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本文人名均采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