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利用網絡詐騙公司海外客戶三十余萬元人民幣,攜款潛逃被抓獲刑六年半。日前,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宣判,維持一審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朱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的判決。

朱某某,江西人,大學畢業后受騁于淮安杰怡電器有限公司當一名業務員,工作期間成績平平。2007820,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朱某某通過互聯網給公司海外客戶摩爾多瓦LEKO公司發電子郵件,聲稱其公司帳戶因某種原因被稅務部門暫時凍結,讓摩爾多瓦LEKO公司將一筆應匯到公司的37287美元貨款匯入其個人帳戶。由于長期業務往來的關系,摩爾多瓦LEKO公司對此深信不疑,便于2007830將該筆貨款匯到中國銀行寧波三江支行朱某某開設的個人帳戶上。當天朱某某就將37287美元提走,攜款潛逃至重慶、南昌等地。同年1010被公安機關抓獲。案發后,被告人朱某某的家人代其將贓款全部退出。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朱志堅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鑒于其有初犯、偶犯、全部退贓及自愿認罪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