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傳銷組織非法拘禁 為逃跑跳河溺水身亡
作者:金愛軍 郭香利 發布時間:2008-04-07 瀏覽次數:840
本網泰州訊:為“勸說”他人參加傳銷組織而強行拘禁,被害人跳窗逃跑后為躲避追堵跳河溺水身亡。
五名被告人系廣州某公司設立于泰州的非法傳銷組織成員。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等人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并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均應依法懲處。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本網泰州訊:為“勸說”他人參加傳銷組織而強行拘禁,被害人跳窗逃跑后為躲避追堵跳河溺水身亡。
五名被告人系廣州某公司設立于泰州的非法傳銷組織成員。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等人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并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均應依法懲處。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