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民生 平等保護?睢寧法院圓滿解決一起涉農糾紛案
作者:甄時在 發布時間:2008-03-20 瀏覽次數:1129
本網徐州訊:一起歷經四年、當事人多達近百人、并多次到有關機關上訪、引起各級領導關注的案件,最近被睢寧縣法院成功調解解決,從而化解一起可能引發群訪案件的發生。
以原告鮑某為代表的25戶農民,于2004年購買我省揚州市某種子公司丁某發明的農作物生長調節劑后,出現大面積減產,損失慘重。25戶農民以丁某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因證據不足丁某不構成刑事犯罪。該25戶農民以有關機關不能切實保護農民利益為由多次到有關機關上訪,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引起社會各界和各級領導的高度關注。今年一月,該25戶農民向睢寧縣人民法院提起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糾紛的訴訟。案子剛到法院,當事人便多次揚言:法院只要不保護其權益便上訪。面對該案,睢寧法院高度重視,院主要領導親自督辦該案,由三名資深法官許雪樵、倪其亞、朱紅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審理。在審理過程中,睢寧法院本著既要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又要實事求是,不枉不縱,不因外力而影響法院公正辦案的原則,針對本案被告所售產品系發明創造產品本身有其風險的特點,本著既要保護發明創造,又要讓發明人有承擔風險的意識,同時讓被告要清楚:原告沒有替其承擔風險的義務。接著又通過認真艱苦的調查取證和專家論證,使原告明白農作物的減收有其綜合原因形成,即有天氣因素,也有施肥方法是否得當等多種原因所致的道理,單純強調一方面都是不客觀的道理。至情至理,雙方皆服,最終雙方都同意調解結案。法院認真艱苦細致的工作得到雙方的認可,雙方達成補償協議,圓滿解決本案,從而成功化解一起可能群訪的案件,受到雙方當事人和各級領導以及社會各界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