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賠償理應當 代位追償卻未果
作者:車紅兵 陸春燕 發布時間:2008-01-08 瀏覽次數:1203
保險公司依據其與汽運集團的保險合同約定,享有代位行使汽運集團在本起交通事故中享有的權利。
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根據之前已生效的民事判決已確認茅某作為非機動車駕駛人對汽運集團的損失不應承擔賠償責任,所以汽運集團對茅某不享有權利,從而保險公司對茅某也就不享有任何權利。所以法院最終判決駁回保險公司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