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付款搶走收條法院判決收條無效
作者:王慶輝 發布時間:2007-12-19 瀏覽次數:1150
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原告劉品慶與被告劉海川因勞務問題發生訴訟后,法院判決被告劉海川向原告劉品慶支付3萬余元勞務費和2700余元訴訟費。2004年11月,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所持證據已達到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法院采信原告關于
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原告劉品慶與被告劉海川因勞務問題發生訴訟后,法院判決被告劉海川向原告劉品慶支付3萬余元勞務費和2700余元訴訟費。2004年11月,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所持證據已達到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法院采信原告關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