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南長法院四項創新舉措推動廉政建設發展
作者:方華 泰寧 發布時間:2007-12-07 瀏覽次數:764
本網無錫訊:無錫南長法院面對法院隊伍的新發展、新變化,深入探索司法制度改革的新形勢下法院反腐倡廉的特點和規律,不斷開拓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的整體發展,連續十二年未發生違法違紀情況。
一、創新理念。南長法院努力構筑“不能為”的防范機制,由目前事后監督的工作模式,向事中、事前監督前移。通過聘任助理紀檢監察員、黨風廉政監督員,建立內外監督網絡,對干警踐行“十三個不得有”和全省政法干警八項硬性規定、中央政法委“四條禁令”、省高院“六條禁令”“廉潔辦案若干規定”等情況予以事前、事中監督。廉政教育不再局限于干警自身,拓展到家庭,發揮干警家屬助廉的積極作用。通過“廉政公開信”、家屬聯誼會等多樣化的形式使干警家屬把助廉內化為家務事,進一步加強對干警業外活動的監督和管理。樹立懲治與保護干警并重的意識,對存在問題的干警嚴懲不怠,及時通報批評,體現法院一以貫之的“無情管理”;對犯有一般性錯誤的干警立足教育和挽救,對受到誣陷錯告和打擊報復的干警,紀檢監察部門堅持澄清事實,保護干部。
二、創新內容。2007年初,南長法院新編了《法院管理制度匯編》,其中將紀檢監察列為單獨的一篇,將法院制訂的“禁酒制度”、“法院干警八小時以外行為規范”、“紀檢監察信訪工作制度”等八項制度及省法院系統六條禁令匯編成書,干警人手一冊,利用廉政例會經常性地檢查對照,形成崇廉尚潔、制度嚴密、權力透明、風清氣正的氛圍,構筑了以政治處和紀檢組為主體的隊伍管理機構,確保隊伍廉潔、公正、高效。對當事人投訴、反映的獨任審判或合議庭的案件,紀檢監察部門除逐一排查外,為增強司法公信力,要求將該類案件提交審委會討論,杜絕可能發生的舞弊事件。
三、創新機制。南長法院將助理紀檢監察員、黨風廉政監督員制度化,內外結合形成全天候、全方位的外部監督網絡制約機制。助理紀檢監察員由各庭室產生一名,協助部門一把手抓好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監督部門內部執行法院各項廉政制度的落實情況,每月將收集到的好人好事及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向紀檢組或監察室報告,即實行“紀檢監察月報表”制度。聘請轄區各界人士代表12名擔任黨風廉政監督員,每年1-12月按順序依次明查暗訪,每月具體日期由監督員自行確定,明查暗訪的當日在立案大廳內設黨風廉政監督員崗,接受群眾信訪和投訴,并做好暗訪和接待記錄,將有關情況及時向紀檢監察部門反饋。南長法院在全市首創黨風廉政建設例會制度,每月召開一次必須有廉政建設工作議題的教育大會,廉政教育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增強干警在復雜環境中拒腐防變的能力,構建干警“不愿為”的自律機制。
四、創新方法。廉政教育不再局限于刻板的說教,而是采用了多樣化的形式。通過組織觀看反腐倡廉的影視片、剖析典型違法違紀案例、邀請區委張書記、區紀委蘇書記、中院紀檢組鄒組長為干警上黨課等方式,大力開展理想、信念、宗旨、權力觀等內容的廉政教育;充分利用現有的局域網平臺,開辟紀檢監察專欄,欄目分為廉文篇、榜樣篇、警示篇、制度建設篇等篇章,由紀檢監察部門精選相關文章上傳至局域網,以便將廉政教育滲透到干警日常的工作中;在“百日辦案競賽”和春節、元旦即將來臨的敏感時期及時開展“廉政巡回警示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圍繞黨組中心工作,深入辦案一線,將廉政教育與廉政談話制度有機結合,及時發現干警的不良思想苗頭,采取積極的防范措施,構建了干警“不敢為”的懲戒機制,使南長法院的“探索構建人民法院懲防體系”的省級試點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