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近年來,南通兩級法院在抓好審判執行工作的同時,把物質裝備規范化管理作為法院實現“公正與效率”世紀主題的重要工作,并作為法院經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因為他們深知“后勤管理無小事”,由于認識到位,兩級法院物質裝備工作逐步走上了規范管理的軌道,較好地保障了以審判執行為中心的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他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強對物質裝備管理隊伍的建設。近年來,兩級法院從綜合部門中選配了政治堅定、紀律嚴明、作風正派、具有高度責任心的同志充實到物質裝備管理隊伍中。中院行政裝備處經常定期、不定期的到所轄各基層法院巡查,突擊檢查各法院落實車輛、網絡和槍彈管理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和保管、保養工作,加強對管理人員業務技能的培訓,使他們及時了解各類裝備的性能、保管保養方法以及在保管使用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問題,將問題解決于萌芽狀態,將物質裝備常年處在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加強對物質裝備管理制度的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該院制訂了《南通市法院系統槍支彈藥管理規定》,規定了兩級法院所有武器庫實行槍、彈分柜、分庫雙人管理制度,并在全省中院中較早實行了報警系統與公安110聯網聯控,實時報警,遇有情況,公安110能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使槍彈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據統計,到目前為止,該市兩級法院共有各類型車輛260多輛,為此,他們嚴格按照警車管理的有關要求,制訂了《車輛管理規定》和《警車、警燈、警報器使用規定》,進一步規范了警車的使用范圍,為樹立良好的法院形象奠定了基礎。

三、加強對裝備物資出入庫臺賬管理。該市兩級法院均較早建立了裝備物資臺賬管理制度,對辦公用品、車輛、槍彈的出入庫以及增減變動情況,均登記入冊,完善出入庫的各項手續,各類臺賬記錄準確及時,一目了然,并做好賬實相符,為物質裝備規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礎。

高素質的管理隊伍、嚴格的管理制度、規范的出入庫手續,為該市兩級法院物質裝備管理上水平、上臺階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為審判執行工作的健康發展創造了很好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