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年來,新沂法院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踐行司法為民的宗旨,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加大老年人維權力度,做到“四個堅持”,為老年人撐起了一片法制藍天,贏得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贊譽。

一是堅持“立案家門口”制度。該院院領導一班人把做好涉老案件審理工作作為弘揚美德、穩定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視。對來訪的老年人堅持做到“一張笑臉相迎、一句好話暖心、一杯熱茶相遞、一個滿意答復”,及時消除老年人的心存疑慮。為了方便當事人訴訟,該院在實行休息日立案制度的同時,推行“信訪預約立案”、“捎信預約立案”和“上門立案”制度,老年人打官司不用出門,只要打個電 或者讓人捎個信通知就近的法庭,法庭就會指派人員到老年人的住所為老年人提供立案服務。

二是堅持注重調解制度。鑒于贍養案件當事人之間關系的特殊性,在審理案件時,注意以情動人、以理服人,通過宣講法律、幫助當事人之間的消除隔閡,鼓勵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堅持就近審判制度。對拒不贍養、虐待、故意傷害老年人的案件,本著“審結一案、教育一片”的原則,選擇在虐待、傷害老年人案件案發地 和贍養案件多發地公開審理、公開宣判,并通過報刊、電臺、電視臺廣為宣傳。對體殘病重、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案件,開庭審判到床頭。

三是堅持司法救助制度。對經濟上確有困難的老年人,在起訴時,實行訴訟費緩、減、免,對生活急需的贍養案件,迅速實施先予執行措施,確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今年來,該院克服經費困難,累計減、免訴訟費4萬余元,使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得到了法律的及時救助,較好地解決了老年人的“告狀難”問題。

四是堅持案件回訪制度。涉老案件具有特殊性。比如,贍養糾紛案件判決生效后,一般子女都能依法履行義務,但時間一長,又往往回復到以前,致使許多老人苦不堪言。因此,該院制定了涉老案件回訪制度,建立了涉老案件回訪檔案。要求干警利用巡回辦案之機,對執行終結的案件,堅持月月回訪,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廣大老年人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為人民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