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關法院塑造學習型執行法官更加規范案件執行
作者:南京市下關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12-05 瀏覽次數:670
本網南京訊:近年來,執行工作始終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法院工作的難點。為了切實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下關法院不斷加強執行工作,在加大力度、拓寬思路、創新方法的同時,從軟件入手,提出了塑造學習型執行法官的意識,從思想上、源頭上規范執行,取得了明顯成效。該院執行投訴率在全市法院最低,且沒有發生一起因執行不規范、程序不合法而產生的投訴。
年初,下關法院執行局根據全年工作,制定并出臺學習計劃,并逐項落實。將每周五下午確定為“法定”學習時間,并指定了相應的必學內容。既包括執行工作條例和紀律規范方面的規定,也包括重要法律、法規的相關內容,面廣、量大。在此基礎上,局領導注意搜集新近出臺的新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典型案例,及時組織大家學習。同時,學習制度為執行法官提供了信息交流和互相學習的平臺,培養了善于總結的習慣,使辦案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能夠及時得到推廣。通過加強業務學習和嚴格執行程序,轉變舊觀念,以學習促提高,打造素質全面、經得起考驗的學習型執行法官。以此保證案件得到更加規范的執行,真正做到便民、利民、為民,最大限度地實現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和權威。
在濃厚的學習氛圍中,下關法院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執行案件做到了無超執限案件,無矛盾激化案件,受到了群眾的廣泛好評。
一是實行執行流程管理,對案件進行全程監督。把執行案件納入全院的審判流程管理,對執行各個環節均規定了具體辦理程序和時限節點。分管領導及審管辦利用計算機信息,對每名執行人員的工作情況和每起案件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定期對錄入系統的案件信息對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既保證了程序的公正,又促進了執行工作的高效、規范運轉。
二是實行執行公開,進一步提高執行透明度。為使當事人了解執行,理解執行,實行“五個公開”:公開告知執行風險,制定《執行風險告知書》,將可能出現的案件不能執行的風險在立案時公開告知當事人。公開進行執行聽證,對當事人提出的執行異議和執行中的重大事項,一律公開進行聽證。公開執行進度,從立案到案件終結,及時向當事人告知執行進展情況,允許當事人對案件執行情況進行查詢,保證當事人的知情權。公開處理查封、扣押財產,對查封、扣押財產在變價前向社會公示,保護案外人的合法權利。公開舉報電話,鼓勵公民積極舉報被執行人的下落和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執行和監督執行。
三是規范恢復執行制度。對申請執行人申請恢復執行的案件,由局領導嚴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到立案庭辦理立案登記。案件執結后及時裝訂成卷并歸檔,有效防止了恢復執行案件執行的隨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