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日,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建立了“保護民工合法權益綠色通道”,規定對拖欠民工特別是外地民工工資、勞務費的案件,采取立案時“先期介入”,由立案庭的審判員在立案后直接處理,而且可以依法采取“先予執行”的強制措施,確保民工在年前能拿到辛苦掙來的“血汗錢”,回家過個好年。

過去,對這類案件與其他一般民事案件一樣,從立案庭立案后再轉到審判業務庭進行審理,一個民事案件最快也得需要一周的時間才能處理完。開辟“綠色通道”后,快的一天就可以追回民工的“血汗錢”。

有五名從安徽來大豐打工的民工,其中一名打工者抱著試試看的心情于前不久來到大豐法院立案,要求雇主李某立即支付勞務費近5000元。該院立案庭庭長對該案立案審查后,立即安排審判人員和車輛當天進行了送達,并立即通知被告到庭,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并將勞務費付清。民工吳某拿到錢后,感激地說:“我做夢也沒想到,法院辦案會這樣快!”

今年10月份以來,大豐法院通過“綠色通道”,為外地民工及時立案處理了14件案件,涉案標的額達8萬元,及時結清了9件,追回工資7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