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維揚法院進案發地社區庭審刑案效果好
作者:揚州市維揚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11-23 瀏覽次數:712
2005年5月,被告人張勇伙同他人到維揚區金槐路、荷葉東路等地,采用鐵锨挖土、大剪刀剪割的方式,盜竊作案兩起,竊得尚未投入使用的路燈電纜線價值人民幣10 314元。合議庭經過半天的緊張審理,當庭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張勇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 4 500元。
近年來,市政府重點打造了漕河風光帶和古運河風光帶,并在沿線安裝了照明路燈和景觀燈,將其作為發展城市旅游、建設名城的重大舉措。梅嶺街道便益門社區地處兩大風光帶之間,該地區發生的破壞性盜割路燈電纜線的違法犯罪活動十分猖獗,使國家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破壞了城市形象,周邊群眾對此深惡痛絕。維揚法院受理該起案件后,院領導高度重視,組織法警隊與刑庭共同制定院外開庭具體實施方案,并積極與社區聯系開庭事宜,承辦人多次到場地考察,確保從押解到開庭整個過程萬無一失,力爭通過具體案件的審理,威懾此類犯罪,向社會公眾宣傳法律,并敦促社會各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庭后,承辦人還向旁聽群眾講解了作出上述判決的理由,并回答了有關法律問題。旁聽群眾紛紛表示,通過觀摩庭審,他們受到了一次形象生動的法制教育;今后將主動配合公安、電力等部門,積極與此類違法犯罪活動作斗爭,為預防犯罪、構建和諧平安揚州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