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了迅速落實鹽城中院執行工作“清案行動”,建湖法院針對一方當事人及其財產在外地又難以委托的埠外執行案件大量積壓,可能影響“清案行動”,該院抽調精干執行力量成立了“埠外清案組”。將分散在各執行人員手中的未結埠外案件進行集中梳理,按被執行人及可供執行財產的地理位置,合理安排、周密部署,確定具體行動方案。

1122清晨5時,該院由執行局長彭大祥、法警大隊大隊長王亞明帶隊,組織了一行七人的“埠外清案組”奔赴蘇、錫、常地區,打算用4天時間突擊清理11個執行案件。該院分管執行的副院長劉德志在戰前動員時,要求參戰干警一要發揚不怕吃苦、連續作戰的優良傳統,二要重拳出擊、絕不手軟,要有不達目的、誓不罷休“釘”字精神。參戰干警立下了“軍令狀”,力爭埠外行動的第一仗取得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