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失蹤”數日 債權人集中討債
作者:張金山 發布時間:2007-11-16 瀏覽次數:1265
本網南通訊:如東法院最近受理十余起針對同一債務人的借款糾紛案,因被告“失蹤”數日未歸,而債權人以為債務人欠款外逃而集中起訴。
被告吳某在本縣某鎮開辦了一家生產玻璃瓶的工廠,其規模不小,但也向外借債數百萬元,今年以來,經營不太景氣,許多債務到期未能償還。上月5日,被告不知何因突然失蹤,家人也無法聯系,在社會上謠言四起,有的說是外出聯系業務,有的說是欠債外逃,債權人聽到風聲后緊張起來,紛紛訴至法院并要求對廠房、設備等財產進行訴訟保全,法院依法查封被告的財產后,債權人起訴的更多,一下子立案受理了十余起,工廠再也無法生產,事態不斷擴大。法院及時與當地政府聯系協調,多方打聽被告下落,終于找到被告,并與債權人協商,平息了事態,在多方幫助下,組織力量恢復了生產。
這一事件給人們幾點啟示,一是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不能就案論案,而是要有高度的政治感,對突發事件要有應對措施,及時平息事態,維護社會穩定。二是企業負責人要有駕馭全局的能力,時時刻刻對企業進行監控,防止一個小小疏忽而導致不可挽回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