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建兵:發揮自身職能 服務沿海開發
作者:許建兵 發布時間:2007-11-12 瀏覽次數:2648
人民法院在推進沿海開發工作中肩負著重要的責任和使命,必須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突出重點,狠抓關鍵,開拓創新,為加快沿海開發進程,為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突出工作重點,著力提升審判效能
審判工作的成效主要體現在維護穩定、保障發展、服務中心上,必須始終咬定工作重點,不斷尋求審判效能的提升。
刑事審判要在打擊犯罪、維護穩定上下功夫。嚴厲打擊在招商引資、城市拆遷中出現的妨礙公務、故意傷害、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阻礙發展的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強迫交易以及借招商引資實施詐騙影響投資環境的犯罪活動。同時做好贓款贓物追繳返還工作,減少企業的財產損失。
民事審判要在關注民生、保障發展上下功夫。充分發揮民商事審判服務發展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及時審理婚姻家庭、鄰里社區等普通民事案件,重點抓好勞動爭議等涉及民生案件的審判工作,維護弱勢群體利益。妥善審理合同糾紛、公司治理、企業改制等商事案件,全面優化經濟發展司法環境。主動應對《物權法》實施帶來的影響,及時審理征地拆遷、小區業主維權等群體訴訟案件。慎重審理破產案件,切實提高債務清償率,減少和避免職工上訪。
行政審判要在強化協調、提升效果上下功夫。及時審理與沿海開發建設有關的招商引資、土地行政許可、拆遷行政許可、拆遷行政裁決、行政處罰等行政案件。加大對侵犯企業經營自主權的行政案件的審理力度,制裁行政違法、侵權行為。對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經審查符合執行條件的,及時裁定予以強制執行。依法監督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二、 堅持公正透明,不斷規范司法行為
規范的司法行為是正確適用法律的條件,是實現司法公正的前提,必須把規范司法行為作為司法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通過持續不斷的規范化建設,建立和完善能夠確保司法公正的長效機制。
嚴格執行訴訟收費規定。在院立案庭和各人民法庭設立訴訟費收費標準公示欄,嚴格按照收費標準收取訴訟費用,堅決杜絕法外收費。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按規定給予司法救助,切實解決當事人訴訟難、申訴難的問題。
全面推行陽光司法。所有案件受、結案信息及裁判文書全部通過網絡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除法律規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其他案件一律公開審理;嚴格審判紀律,加大對不規范司法行為的查究力度,激勵和約束廣大干警公正、高效、文明、廉潔司法;完善與人大代表的聯絡機制,選擇典型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活動,自覺接受監督。
全力規范高效執行。以提升執行績效、防范消極執行、消化執行結案、壓降執行投訴為目標,進一步健全監督制度體系,嚴格落實執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執行協助網絡,提高執行效率;對情況緊急的執行案件,做到當日收案、當日執行;加大交叉執行和調執執行力度。建立健全解決執行難問題的領導機制、威懾機制和保障機制等七個方面的工作機制,綜合治理執行難。
三、優化服務環境,踐行司法為民宗旨
司法為民是新時期人民法院的工作宗旨,是衡量全部司法活動的根本標準,人民法院要積極強化司法在社會各個層面的延伸,不斷優化服務環境。
優化為民服務。加強窗口建設,實行首問負責制和一站式服務,加強訴訟指導,充分行使釋明權。加大巡回審判力度,積極推行假日法庭、預約開庭等便民措施,方便訴訟。完善收費制度,切實降低訴訟成本,減少當事人訟累,彰顯司法利民。強化訴訟調解,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加強立案調解、庭前調解、庭中調解和庭后調解的協調對接,進一步完善以訴訟調解為主導、人民調解為基礎、行政調解為補充、司法審判為保障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探索建立中國特色的法院附設ADR制度,努力提高訴訟調撤率。
深化涉企服務。建立定點聯系制度,組織審判人員到企業開展調研,了解企業法律需求,對訴訟能力較弱的企業,進行必要的訴訟釋明。選擇典型案件,定期到相關企事業單位以案說法,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對投資者在企業設立和生產經營過程中因征地、拆遷、用工、資源開發利用和環境保護等方面引發的矛盾糾紛,依法及時審理,切實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在審判工作中發現的重點企業、行政機關在經營、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及時發出切實可行的司法建議,督促相關企業和行政機關健全制度、改進工作、加強管理、消除隱患。
強化延伸服務。大力拓展服務渠道,抓好延伸服務工作。關注在校學生的法制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識,協助落實在校未成年人犯在服刑期間的繼續學習和幫教事宜。對行政審判中顯現出的行政執法共性問題,及時向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經常性地開展行政政法業務講座、培訓。注意發現和分析涉及工業化、城市化建設的事關全局的有關法律問題,及時提出解決問題的法律對策和建議,供市委、市政府決策參考。
四、加強協調溝通,合力構建和諧安定環境
完善內部協作配合與外部溝通協調機制,充分行使好審判職能,共同構建和諧安定的政治環境。
著力形成全院工作合力。對與沿海開發建設有關的訴訟,立案庭加強立案調解,受案后盡快移送審判庭;審判庭盡可能適用訴訟保全、先予執行等強制措施,為執行工作提供方便;執行部門加大力度,確保權利人的權利得以最大限度地實現。綜合業務部門圍繞中心工作,積極主動地為審判業務部門搞好服務。
不斷完善公檢法聯動機制。建立、完善和嚴格執行與檢察機關聯合出臺的《關于建立執行工作聯系協調機制的實施意見》,與公安局、檢察院聯合出臺的《關于嚴懲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犯罪分子的通告》、《關于辦理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犯罪分子的實施意見》,強化三機關聯合打擊暴力抗法、拒執的力度。
加強與上級法院、周邊法院之間的溝通。對關系全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訴訟標的額巨大的案件以及尚無先例的新類型案件,及時向上級法院匯報審理情況;對于關聯案件,積極與兄弟法院溝通協調,掌握好處理時機和方法,統一裁判標準,保持司法統一性;。完善與周邊法院建立的執行協作機制,定期聯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加大協助執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