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規范運作人大代表聯絡工作五項制度
作者:張明廣 發布時間:2007-11-05 瀏覽次數:616
本網鹽城訊:為更好地接受人大監督,貫徹落實上級法院文件精神,促進人民法院工作,濱海法院規范運作人大代表聯絡工作五項制度,切實加強人大代表聯絡工作,不斷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一、規范運作人大代表意見、建議督辦落實整改制度
通過邀請人大代表開展評議、視察、召開座談會等活動,認真聽取代表對法院工作的意見,不斷加強對代表建議、意見的收集工作。建立、完善人大代表意見、建議督辦落實和反饋情況的工作制度,加強對代表建議、來信、來訪落實情況的督查。對于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認真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向人大常委會匯報。
二、規范運作代表關注案件快速處理答復制度
在辦理人大及其常委會批轉交辦的各類案件時做到專人辦理、專人負責,并依法定程序及時登記、及時批轉、及時督查、及時回復。加強對涉及代表案件的日常統計工作,力爭將涉及人大代表的案件在平時依法公正地處理好,做到不積壓意見、不遺漏問題。
三、規范運作年度報告選題與專項報告調研制度
認真做好年度法院報告工作,在起草報告時多收集資料,多做調查研究,多征求、聽取人大常委會及人大代表的意見,力爭報告內容求真務實、客觀全面。專項報告調研緊緊圍繞人大常委會確定的范圍,將事關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服務大局、司法為民,事關人民法院改革建設和發展的重大問題納入專項報告的選題,使法院工作努力與黨委的思路合拍,與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合力,與人民群眾的愿望合心。
四、規范運作監督聯絡工作宣傳指導制度
加強對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指導,注意總結督查聯絡工作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對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工作經驗和典型做法及時進行調研和推廣。廣泛運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載體,大力宣傳法院加強自身建設,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的主要做法和措施,大力宣傳人大代表關心、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典型事例。
五、規范運作重大案件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制度
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旁聽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和涉人大代表的案件。工作中采取組織旁聽與隨機旁聽相結合、邀請人大常委會領導和代表委員旁聽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及時向區人大常委會和人大代表提供法院開庭審理的案件信息,認真做好征求代表意見工作,積極聽取和收集代表對法庭審理的意見和建議,以進一步擴大辦案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