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刑事審判嚴把“四關” 實現“兩無”目標
作者:王揚 發布時間:2007-11-05 瀏覽次數:691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新沂法院刑事審判嚴把“四關”實現了審結案件無一超審限,無一因矛盾激化引起當事人上訪的“兩無”目標。
一嚴把“審限關”。該院強化了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并將責任細化、量化。規定案件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要在一個月內結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要在十五日內結案。
二嚴把“證據關”。該院要求審判法官在采信證據時,嚴格把握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必須能夠排除合理懷疑。對事實不清,有瑕疵證據的,及時退回公訴機關補充偵查。
三嚴把“合議關”。首先明確合議庭工作規程,并抓好各環節和各項制度的落實。其次要求合議庭成員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案件質量意識,堅決杜絕合而不議現象的發生。
四嚴把“法律文書制作關”。堅持法律文書統一由庭長審核簽發、分管院長把關。要求法官在制作法律文書時說理充分,對認定的事實、證據、引用法律、司法解釋及裁判結果必須客觀準確,邏輯性強,確保辦案質量和裁判文書制作水平的同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