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法院四項措施切實維護婦女兒童權益
作者:如東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11-05 瀏覽次數:658
本網南通訊:近年來,如東法院從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認真貫徹落實婦女兒童發展綱要,采取多項措施,運用各種法律手段,全面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首先,建立健全組織,明確專人負責。明確一名院領導分管婦女兒童工作,指定專人擔任婦兒工委聯絡員,負責相關具體工作的承辦。
第二,開展少年法庭工作,履行司法保護職責。堅持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采取“圓桌式”審判形式,抓好少年刑事審判工作。堅持“寓教于審,懲教結合”的審判方針,舉辦相關活動教育、感化未成年犯,預防他們重新犯罪。堅持采取上門、電話聯系等多種方式,對非監禁刑未成年犯進行回訪,通過與其本人、家長、司法所幫教人員等進行溝通,了解他們的學習、生活、工作狀況及表現,鼓勵他們重新做人,盡量幫助他們解決改造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第三,突出打擊重點,依法嚴懲惡性犯罪。正確貫徹依法“從嚴懲處”的方針,堅決懲治強奸、拐賣等各種侵犯婦女兒童的生命健康權和人身自由權的刑事犯罪,確保婦女兒童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第四,依法快立快審快結,及時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對于婦女兒童起訴的案件或者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的案件,當天立案,當天確定開庭時間;業務庭在審理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案件時,優先安排骨干審判力量進行審理,力爭盡快結案,盡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