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法院著力提升法律文書制作能力顯成效
作者:王立新 丁明芬 發布時間:2007-11-02 瀏覽次數:808
本網鹽城訊:事實敘述清楚、法律適用正確、裁判內容精準的裁判文書,具有極強的公信力,對當事人服判息訴起著重要作用。該院從法律文書制作、評比、推薦、考核等方面,不斷加強法官法律文書撰寫能力,取得了明顯成效。在日前省高院舉辦的全省法院系統優秀裁判文書評比活動中該院有兩篇裁判文書分別獲二等獎和三等獎。
一、嚴格規定法律文書核簽程序
質檢關是產品優劣的最后一道卡口,怎樣才能制作出更多更好的裁判文書?該院先后出臺了《訴訟(法律)文書管理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民商事裁判文書審核、簽發相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了嚴格的核簽程序,分別按照決定書、裁定書、調解書、判決書的種類,適用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是否經過審判委員會研究確定處理結果等,分別規定由承辦人、審判長、庭長、分管院長、院長簽發。對合議庭審理的案件,文書簽發前必須經所有合議庭成員核稿。對人民法庭合議庭審理的案件,送簽前還必須由職能部門閱卷、審核,確認程序合法、裁判正確,然后報院長或分管院長簽發。
二、定期進行法律文書專項評比
該院審判管理辦公室按照《優秀法律文書評比辦法》,采取承辦人和部門自薦,案件質量評查小組推薦相結合的方法,定期對審判人員制作的法律文書進行專項評比。審管辦要求承辦法官定期將自認為優秀的法律文書送交審管辦,質評組在定期評查案件過程中推薦發現的“較好”和“較差”的法律文書,由審管辦初評,再由審委會審議確定優秀法律文書和較差法律文書。同時對評出的法律文書進行專項通報,評優講劣。近兩年來,該院共評出32篇優秀法律文書和4篇較差法律文書,向上級法院推薦報評9篇優秀法律文書,其中3篇法律文書在鹽城中院獲一等獎,2篇法律文書在省高院分獲二等獎和三等獎。
三、加強法律文書制作能力考核
裁判文書撰寫能力是法官審判業績水平高低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官司法能力構建的重要載體。該院將法官裁判文書撰寫能力作為法官審判業績考評的重要指標,制定了“法律文書差錯評定標準”,對全院審執人員的法律文書進行核查、量分,填寫《法律文書評查登記表》,分別按優秀法律文書和最差法律文書對審判人員的審判業績進行加減分,歸入法官業績檔案。同時該院將法律文書撰寫能力作為法官晉職晉升的考核內容,該院審執部門新任命的3名庭(局)長、6名副庭(局)長均有優秀法律文書,激勵法官制作優秀法律文書,提升了該院法官撰寫優秀法律文書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