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近年來,邗江法院以構建和諧社會為己任,高度重視刑事自訴案件的調處工作,全力化解社會矛盾,案件調撤率達93%、息訴率達100%,無一件因處理不當引起矛盾激化或纏訟不止。他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嚴格立案審查,引導訴訟釋法理。該院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把好刑事自訴案件的立案關,切實行使釋明權,對符合受理條件的及時予以立案,不符合的則耐心闡明理由,指明其他救濟的途徑和方法,有效防止因受案不當,造成案件久審不結,引起當事人纏訟或上訪。

二是緊扣訴訟環節,善始善終做調解。針對自訴案件大多發生在親戚、鄰里、熟人之間,在案件審理中以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為主,以打擊、懲罰為輔,寓調解于審判,以疏導、說服、教育為主要手段,善始善終做好調解工作,妥善解決紛爭。

三是找準矛盾根源,有的放矢善調解。在立案、送達階段指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舉證權利和義務,對當事人收集證據確有困難或提供的證據存在疑點的,主動向公安機關調取證據,充分了解案情,全面掌握引起矛盾的根本原因,在調解過程中做到辯法析理、有的放矢。

四是注重社會資源, 多方聯動促調解。針對具體案件,積極借助當事人所在單位、居委會以及基層調解組織等多方面的力量協助調解,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消除當事人雙方的對立情緒,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成調解。

五是分清責任是非,調判結合求息訴。在審理自訴案件的過程中,堅持做到判前釋明和判后答疑相結合,判前釋明與判后回訪相結合,即對經多次調解仍未成功的,確需用判決方式結案的案件,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公正判決并認真做好判后答疑和回訪工作,確保案結事了、息訴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