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大豐法院在刑事審判工作中,增強審限意識,嚴格辦案秩序,15年來沒有出現超期羈押現象。

該院一是樹立了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并重的思想觀念,訴訟期限意識強,堅持既嚴格打擊罪犯,又依法保護好犯罪分子的合法權益;二是嚴格操作規程,先后將嚴格羈押期限納入了審判流程管理和審限跟蹤管理,并量化了各階級的具體指標,實行羈押期限到期提示和催告制度,確保辦案各環節均在審理監督之中;三是將超期羈押責任納入崗位責任制中,對超審限羈押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制,并對該部門及其負責人進行責任目標管理考核,形成了齊抓共管的責任整體;四是大量適用公訴案簡便審程序,大大縮短了審理、羈押期限,20天內結案率就達60%,最快結案期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