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陰法院堅持“三原則”營造未成年人成長環境
作者:徐明成 發布時間:2007-10-30 瀏覽次數:720
本網淮安訊:近年來,淮陰區法院根據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積極探索最佳的懲處機制,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堅持家庭、學校共同幫教的原則、堅持與社會相結合的原則,營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
一是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該院在刑事審判中,注重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辦案法官根據未成年被告人到案后的悔罪表現、案件本身的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綜合考慮予以定罪量刑,對符合減、緩、免刑條件的依法處理。同時,加強對未成年犯的教育,讓他們真正認識到犯罪的根源和社會的危害性,避免重蹈覆轍。
二是堅持家庭、學校共同幫教的原則。該院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做到和被告人家長見面談話,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狀態,對有教育不當行為的,適時予以指正,并提出建議。與學校聯系,調查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誘因等情況,及時發現導致其犯罪的外因,在審判中有的放矢,挽救未成年被告人。
三是堅持與社會相結合幫教的原則。通過到基層組織開展法律咨詢、辦宣傳欄等活動,積極向社會各界宣傳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高群眾對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重要性的認識。走進學校,通過模擬法庭、以案講法等多種形式在部分中小學校進行普法宣傳,使未成年人直觀地感受法律的威嚴和違法犯罪的嚴重后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