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法院“三個注重”快執快人心
作者:海明 發布時間:2007-10-24 瀏覽次數:753
本網鹽城訊:今年以來,響水人民法院以排民憂、平民怨、順民意為目標,通過實現“三個注重”促進執行工作,促進社會和諧。今年1到10月份,響水法院執行局審結394件,無一起超審限,審結標的總額3206.26萬元,執結率為77.5%,實現涉執零投訴。
一是注重工作方法。 該院在執行每一起案件時,都要求放到司法為民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中去考慮,放到黨委政府的整體工作大局中去考慮,放到優化經濟發展司法環境中去考慮。變個案執行為集中執行。該院在執行中做到三個結合:即專項執行與群眾路線相結合,說服教育與強制措施相結合,公開曝光與明查暗訪相結合。 確保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相統一,實現司法公正、訴訟效益的最大化;致力“兩個效果”的有機統一,充分彰顯法院定爭止紛、促進和諧的司法職能作用。
二是注重上通下達。針對執行工作的特點和難點,該院轉變工作作風,變上訪為下訪。對纏訴案件進行專項清理,明確任務到人。對于多年纏訴的申請人,要求干警一是解決好,能執行的盡量執行。減少當事人到法院的次數,減輕當事人的訴累,解決申請人的燃眉之急。確實沒辦法執行的,做好解釋工作,主動與申請人聯系通報執行情況,給他們說明執行方案、方法,并請他們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讓當事人了解法院的執行工作程序以及執行工作人員對該案所做的工作和付出的努力,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對于那些既難以執行到位,當事人情緒又比較激動、不聽解釋勸告的,積極做好安撫工作。
三是注重工作效率。為提高工作效率,該院變被動應付為主動出擊。一方面對舊存積案進行清理,建立執行臺賬,把任務明確到人,一案一冊,做到七清:當事人基本情況清,被執行人履行能力清、財產狀況清,未執行的原因清、執行對策清、需采取的強制措施清,履行的時限清。另一方面對執行中的重大事項,如:采取強制措施、變更和追加執行主體、執行異議審查、中止和終結執行等進行合議,剖析典型案件,研討執行策略,總結執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