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為26名外地民工討回“血汗錢”
作者:魏東 張靜 發布時間:2007-10-24 瀏覽次數:702
本網徐州訊:2006年7月,浙江省某房地產開發建筑公司在睢寧縣開發一處房地產,將工程承包給睢寧的建筑商魏某,魏某又將工程轉包給宿遷的包工頭陳某,陳某在半年不到的時間內將兩棟六層的商品房蓋好。房子蓋好了,但因欠發工人的工資引發了糾紛。
劉某等26名外地農民工先后進場受雇為包工頭陳某施工,但沒有簽訂勞動協議。至2007年1月間,共拖欠工人工資款12萬余元。工程完畢后,包工頭陳某以承包工程款未結算為由,拒不支付工人工資。為了追討欠薪,民工們四處奔波,但均沒有結果。
無奈,26名外地民工于
經法院查明,浙江省某房地產開發建筑公司與建筑商魏某,魏某與轉承包商陳某,三者之間工程款確未結清,轉承包商陳某的債權足以償還外欠農民工工資。法院研究決定,迅速查封房產兩處,并傳喚建筑商魏某,做魏某的思想工作。
經過多次的做建筑商和開發商的思想工作,建筑商和開發商找來了在山東開發的陳某。
國慶節前立案,十七大期間就結案,睢寧法院僅用10余天的時間為劉某等26位外地民工討回了拖欠近10個月的“血汗錢”。同時,建筑商、開發商和陳某之間的債權債務也被算清了。睢寧法院為和諧社會做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