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與濱海司法局聯(lián)合成立“訴前調解服務中心”
作者:張明廣 董海芬 發(fā)布時間:2007-10-19 瀏覽次數:598
本網鹽城訊: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fā)展,婚姻、家庭、鄰里等傳統(tǒng)矛盾糾紛大量增加,加之征地拆遷、環(huán)境污染、物業(yè)服務、產品質量、企業(yè)改制等新型矛盾糾紛的不斷涌現,對社會穩(wěn)定產生了極大的消極影響,為了方便快捷地解決社會矛盾,向群眾提供低廉成本處理糾紛的途徑,減少信訪案件,濱海法院與縣司法局經過認真調研、反復論證,決定聯(lián)合成立“訴前調解服務中心”,盡可能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訴訟前。根據日程安排,濱海法院與濱海司法局聯(lián)合成立的“訴前調解服務中心”于
訴前調解服務中心配備富有調解工作經驗的法官3名、人民調解員2名,并聘請數名兼職調解員。辦公場所設在法院立案庭,專人負責訴前調解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管理,具體包括對案件的篩選、對當事人調解意向的引導、對訴前調解員的組織安排、對糾紛的后續(xù)處理等事務性工作。通過法院立案庭審查,對于適宜訴前調解的民商事案件,及時提供調解服務,有效地化解社會矛盾,為當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經濟的司法服務。
訴前調解服務中心遵循當事人自愿、簡易便捷、靈活調處、義務服務、保密等五項原則,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一審民商事案件,進行訴前調解。目前初步確定受理的案件包括當事人雙方請求即時解決糾紛的案件、勞動者起訴要求追索勞動報酬的勞動爭議案件、消費者權益糾紛以及離婚、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等婚姻家庭類等八大類案件
“訴前調解服務中心”以全新的調解理念投入運作,必將為新形勢下的大調解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最大限度地實現司法資源的合理配置,實現人民調解與司法裁判的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