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案例 挽救了一個即將破碎的家庭
作者:朱紅民 發布時間:2007-10-18 瀏覽次數:1294
本網南通訊:張某訴孫某離婚糾紛一案,法官以案曉利害,使雙方從婚姻破裂的邊緣重歸于好。
張某與孫某自由戀愛結婚,婚姻基礎比較牢固,但是張某較任性,一賭氣幾天回家,丈夫孫某對張某的任性沒有辦法,甚至于張某提出離婚孫某也無可奈何。但他們有個10歲活潑可愛的兒子,雙方都愛子有加。法官針對本案的具體情況,舉案曉利弊。通過一個現實案例告訴雙方,離婚受傷害最重的是孩子,其實自己也受傷害,提出離婚要慎重,不要一時賭氣或任性就影響家庭的穩定和社會的穩定。
案件是這樣的:曾經有一個媽媽在兒子10歲時由于任性堅決要求離婚,丈夫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同意調解離婚,兒子隨原告生活,由于媽媽要工作管孩子較少,兒子缺乏完整家庭的教育熏陶,從十三四歲起經常與社會上的閑散青年接觸,至使其偷雞摸狗的事經常不斷,十六七歲時常被勞教,兒子回家就打媽媽,母親問為何要打我,兒子說當初是你要離婚的,讓我沒有在溫暖的家庭環境中成長,整天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打交道,我哪能不做派出所的“常客”。這還不怪你打你嗎?媽媽聽后后悔不已,只能無奈地搖頭嘆息。兒子二十多歲時對象都找不到,自己覺得生活沒有意思就自殺了。這個媽媽成了孤家寡人。
聽完案例后,雙方都當著法官的面做出保證:夫妻和好,共同撫育好兒子建設好家庭。就這樣一個即將破碎的家庭讓法官的案例挽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