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響水法院認真落實肖揚院長第一次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講話精神,積極構建“五項機制”,大力推進人民陪審員工作。

一是完善陪審員選拔機制,使陪審員人選更具社會代表性和普遍性,真正體現司法民主,適當放寬陪審員的學歷和社會地位要求,注重其社會認同度和個人操守,結合人民調解員、執行聯絡員等多項制度,擴大陪審員的候選范圍。

二優化陪審員職權機制,進一步明確陪審員參加審理案件的范圍、個案審理時的人員配置,規定合議庭意見不一致時的解決方法,切實解決“陪而不審、審而不議”的問題。

三是規范陪審員回避機制,參照審判員的回避制度建立陪審員回避制度,在發揮醫療、財務、高校教授等陪審人員專業優勢的同時,避免陪審中可能出現的行業偏差和歧視,建立符合實際需求的行業回避制度。

四是建立陪審員保障機制,在確定參與陪審是公民享有的權利也是應盡的義務的前提下,在響水黨委和政府的支持下,由財政保障陪審人員的誤工、交通等費用。

五是強化陪審員制約機制,規定陪審員不按時參與審理的法律后果,落實陪審員的調整、退出機制,敦促其遵守審判紀律、提升職業道德、加強審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