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法庭采用“判前說理”效果好
作者:董正遠 余萬卿 發布時間:2007-10-16 瀏覽次數:542
本網鹽城訊:大豐法院南陽法庭在審判工作中,堅持“判前說理”制度,該庭法官在審判前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圍繞當事人雙方爭執的焦點,擺事實、論證據、說道理、明法律,展示法官行使裁量權的詳細理由,最大限度地保障當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達到當事人輸贏皆服。
該制度實行以來,在提高訴訟調解率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1-9月,該庭民事案件調解率達到63%,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本網鹽城訊:大豐法院南陽法庭在審判工作中,堅持“判前說理”制度,該庭法官在審判前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圍繞當事人雙方爭執的焦點,擺事實、論證據、說道理、明法律,展示法官行使裁量權的詳細理由,最大限度地保障當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達到當事人輸贏皆服。
該制度實行以來,在提高訴訟調解率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1-9月,該庭民事案件調解率達到63%,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