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近幾年,隨著醫療費用的上漲,采用化經書、做法事等迷信手法,為上門求醫的人以祛“邪病”的詐騙方式再度死灰復燃。日前,錫山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以“迷信”手段詐騙錢財的案件,被告人張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已年近半百的離異男子張某,原本忠厚老實,遵紀守法,前幾年妻子與他離婚棄家后,他上要贍養八十多歲的老母,下要供養一雙正在大學就讀的兒女,經濟負擔日益加重。為了謀生,張某靠從事封建迷信活動來騙取他人錢財,維持家庭開支。20046月至10月間,被告人張某自稱“華佗老爺再世,能治邪病”,采用化經書、做法事等迷信手法,為上門求醫的被害人“邪病”,從而騙取受害人財物,張某實得贓款31150元。

法院認為:封建迷信是社會一大陋習,利用迷信進行犯罪活動更應依法予以懲處。被告人張某利用部分群眾的迷信心理,謊稱“華佗再世”,通過化經書,做法事等迷信手段,為他人治“邪病”,從而騙取錢財31150元,數額較大,張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