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不斷拓寬行政審判新思路切實做到司法為民
作者:徐潔 發布時間:2007-10-10 瀏覽次數:683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緊緊圍繞依法維護民權和促進依法行政的審判主旨,認真落實司法為民各項舉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是積極為民保民利。該院嚴格執行行政訴訟和司法解釋規定,依法保護訴權,徹底解決有案不收、訴權保護不力的現象。對符合受理條件的一律受理,不使人民群眾告狀無門;對是否符合受理條件暫時拿不準的,依照司法解釋的規定先行受理,受理后經審查確實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再駁回起訴;徹底解決群眾告狀難。
二是優質服務便民利。在行政案件申訴初次接待、案件受理、審理和開庭等環節制定相應便民措施,不斷改善審判作風,增強行政訴訟的親和力,盡可能減少或降低訴訟成本,盡可能方便人民群眾。
三是快捷審理解民憂。對于符合條件的起訴在審限內盡快審結,杜絕無法定事由而中止訴訟現象。針對少數行政案件久托不決、久托不執的問題,組織進行全面清理,制定相應的具體措施,開展清結案件活動。對重大疑難的行政案件,及時向黨委、人大匯報,加強與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研究解決可行方案,防止因審理周期過長引起矛盾激化。
四是公正裁判利民行。嚴把證據事實關、法律適應關、審判程序關和裁判文書關。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注重科學運用行政訴訟證據規則,準確地認定事實,并運用法律解釋和法律適用規則,提高法律適用的水平和效果。嚴把裁判文書質量關,增強裁判透明度。針對行政訴訟案件逐漸增多、案件類型日趨多樣化,熱點焦點不斷增加的特點,加強協調,努力化解紛爭,為正確裁判、解決糾紛打好基礎,促進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