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湖法院法官為打工仔討回加班工資及社保金萬余元
作者:姚秋娟 發(fā)布時間:2007-09-29 瀏覽次數(shù):585
本網無錫訊:日前,姜某滿心歡喜地從濱湖法院領取了執(zhí)行款17000余元,其起訴無錫某飯店勞動爭議一案得以圓滿解決。
姜某某于2004年3月至2006年12月起間在無錫某飯店工作,擔任門衛(wèi)工作。因門衛(wèi)工作時間長、待遇低,姜某某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并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繳納社會保險金等共計30000余元,仲裁委駁回其大部分訴訟請求,姜某某遂向本院起訴。為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承辦人 接案后立即向被告送達應訴材料,聽取其訴訟意見。無錫某飯店最初很不理解姜某某的做法,表示仲裁委已駁回原告的申訴請求,認為姜某某系無理取鬧,并表示法院如支持姜某某的請求,其將上訴,拖延判決生效時間。而姜某某已離錫回老家蘇北工作,其表示希望法院盡快處理本案。承辦人耐心向無錫某飯店做好法律解釋工作,使其認識到自身行為確有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之處,其主動提出要求與原告協(xié)商解決糾紛。之后,承辦人以電話等形式多次聽取雙方意見,最終雙方達成協(xié)議,無錫某飯店愿支付姜某某各種費用共計17000余元。之后,無錫某飯店按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