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根據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特點及法院信訪工作實際情況,通過認真落實院長接待日制度、院長閱批督辦機制和落實信訪排查三項措施,進一步完善了信訪化解機制,確保信訪渠道暢通。

一是堅持主管院長接待日制度。規定每周二上午為院領導定期接待接待日,明確院長接待責任,制強化了對信訪督辦,,接訪院長對所接訪的事項負責到底,對所接訪的案件限期給予答復,由限期辦結并報告結果。今年以來,院長接待日共接待群眾來訪210人次,對矛盾隱患進行了較好的排查與穩控。

二是完善來信院長閱批督辦機制。對于群眾的涉訴來信,始終堅持院長閱批督辦,按期辦結的工作機制。做到“當天受理,當天處理”;需要回復報告的督辦件,要及時辦理,如期回復。對決定督辦的案件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回復的,進行通報批評。今年19月,院長閱批督辦閱批信件32件,已經辦結29件,率達90.1%,有效地在矛盾源頭上進行了穩控化解。

三是落實案件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對各類案件進行梳理排查納入工作日程,認真落實排查工作。根據信訪工作的特點,對一般信訪案件,規定由信訪部門每月定期報送信訪工作情況;對可能引發信訪的不穩定因素及時發現及時化解,以確保信訪排查制度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