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司法鑒定科建長效管理機制
作者:鄭建瓴 發布時間:2007-09-28 瀏覽次數:698
本網徐州訊:為切實貫徹落實省高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法院作風建設的實施意見》精神,進一步提升隊伍素質和司法形象,新沂法院司法鑒定科積極構建長效管理機制,實行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全面加強隊伍建設。
一是建立教育培訓長效機制,提升隊伍素質。該科以創建“學習型法院”活動為載體,強化隊伍素質建設,鼓勵司法鑒定人員積極參加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著力提高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通過集中教育、座談交流、知識問答等多種形式,強化崗位培訓,讓全科人員在互觀互學中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強化司法技術輔助理論知識學習和研究,積極鼓勵全科人員認真撰寫調研文章,多出精品,切實提升隊伍的整體調研能力和理論素養,增強司法鑒定人員認識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
二是建立責權統一的監督制約機制,保持隊伍純潔。該科結合創建“廉潔法院”活動,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在分管院長與部門負責人之間簽訂了以“一崗雙責”為主要內容的廉政建設責任書的基礎上,部門負責人還與部門干警簽訂了廉政建設責任狀,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三級監管模式,確保不留任何監管死角。同時,不斷強化內外監督,內部加強了對對外委托、鑒定機構抽選等重點環節的監督,嚴查任何有礙司法公正、有損司法公信的行為,從源頭上確保司法鑒定公正;對外公布舉報電話、設立舉報信箱、定期走訪案件當事人,讓當事人對鑒定人員的辦案質量和效率、服務態度、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評判監督,提高鑒定人員自我約束能力。
三是建立規范統一的業績考評機制,嚴格業績評定。建立規范統一、客觀公正的業績考評機制是強化管理工作的關鍵環節。該科在規范管理工作中,注重加強業績考評機制的探索和完善,建立了規范統一、科學嚴謹,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業績考評體制。一是緊密結合工作實際,設計科學、規范的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制定了符合自身工作特點的《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實行分類管理、量化考核。二是為每名司法鑒定人員建立了業績檔案,并堅持月考核月通報制度,促使全體鑒定人員橫向比找不足,縱向比看進步。三是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責任制,堅持月考核、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考評方式,實現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層面的立體式管理與監控,全面促進了鑒定工作的規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