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法院規范司法行為取得實效
作者:孫雷平 發布時間:2007-09-28 瀏覽次數:641
本網無錫訊:近三年來,宜興法院根據中央政法委的統一部署,按照上級法院的具體要求,在全院范圍內廣泛深入地開展了司法規范化建設活動。通過狠抓學習動員、查擺問題、專項整改、建章立制、鞏固提高等重點環節,使這次歷時三年的專項整改活動在法院的全面建設中活力不減,生機無限,較好地實現了司法審判工作和司法規范化建設的良性互動。
2005年9月,該院被省高院確定為“全省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爭創單位,該院以此為契機,組織全院干警圍繞“制度一流、管理一流、業績一流、人才一流”的省級示范點標準,努力提升規范標準,著力拓展規范領域,不斷擴大規范成果。2006年6月一舉通過了省高院組織的“示范點”全面考核驗收。去年年底,無錫中院組織全市法院主要領導同志在該院召開了示范點創建工作觀摩推進會,宜興法院規范執行行為以及規范立案信訪窗口建設的經驗受到一致好評。
日前,省高院在對該院的示范點建設工作復核驗收時,再次對該院的規范化建設工作給予了肯定。司法規范化建設為該院的審判工作,法院改革以及隊伍建設注入強勁的動力,極大地推動了人民法院的全面建設。去年該院審結案件12674件,結案標的額13.7億元,同比增長16%,案件的平均審理時間數為29.77天,各項審判質量效率指標在全省基層法院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