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為進一步深化審判管理改革,加強和規范庭長審判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庭長在審判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審判管理效能,省高院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庭長審判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全省法院庭長審判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并將于200811施行。為確保意見及考核辦法地順利實施,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從三方面積極貫徹落實。

一、“四個一”促學習領會

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將對省高院的“意見及考核辦法”的學習貫徹執行作為審管辦8月份的工作重點,通過 “四個一”的活動,促進相關人士對“意見及考核辦法”的重視和學習領會,為“意見及考核辦法”的貫徹實施打下基礎。一是對相關人員分發一份“意見及考核辦法”材料,二是組織一次對“意見及考核辦法”的學習,三是召開一次座談會,四是要求相關人員每人草擬一份本部門的考核細則。

二、“三個規則”保貫徹執行

南通開發區法院在深刻領會省高院兩意見精神的基礎上,根據本院的特點,結合各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了具有開發區法院特色的,便于貫徹實施的《庭長審判管理工作考核辦法》,使庭長的工作及考核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在院領導的高度重視下,成立了由院長、副院長及審管辦主任組成的庭長審判管理及其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制訂《考核小組工作規則及流程》,考核工作辦公室設在審管辦,具體負責考核的實施工作。根據院領導的意見及部署,制定《考核工作計劃》,分階段分步驟完成庭長審判管理工作的考核,使考核落到實處。

三、完成兩項考核的對接,定位全院考評一盤棋

開發區法院在建院伊始即制定了《千分制考核辦法》,并通過兩年的不斷修改與完善,使之成為集政治素質、業務能力、信息調研等于一體的綜合性的法官考評體系。結合《庭長審判管理考核辦法》的精神及要求,將完成兩項考核的對接,將庭長審判管理考核納于千分制考核,定位全院考評一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