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創造一個穩定、和諧、文明的經濟運行環境和社會生活環境,新沂法院積極構建“五個強化”有效機制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良好司法環境。

一是強化親民意識。該院 把人民群眾的愿望作為“第一信號”,把人民群眾的滿意作為“第一追求”,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第一目標”。要求全院干警要從思想上尊重人民群眾,感情上貼近人民群眾,行動上深入人民群眾,工作上依靠人民群眾,切實為群眾做好事,做實事。

二是強化弱勢群體保護力度。對老弱病殘者,失業、貧困者等給予一定的保護,讓弱體勢群體與其它當事人一樣依法平等地行使訴權,給其提供司法求助,給予足夠的人文關懷。全力為群眾排憂解難,認真解決群眾告狀、申訴難,積極推行司法求助,對經濟困難的當事人,要公平對待,給與更多的幫助,依法減、緩、免交訴訟費,切實保障他們打得起官司,使他們能夠與其他當事人一樣平等地行使權利,使司法為民體現于法院各項工作中。

三是強化訴訟調解。在調解基礎上,堅持自愿與合法原則,針對當事人的思想,結合案件實際情況,用說服教育的方式,促使當事人之間互相諒解,自愿協商,達成調解協議。從而徹底解決糾紛,有利于維護當事人之間的穩定,避免相互間不必要的摩擦。法官在審理案件中,重視訴訟調解,充分發揮調解的積極作用,針對個案的特點和當事人的心理,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將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基層,在萌芽狀態。努力創造穩定、和諧、文明的經濟運行環境和社會生活環境。

四是強化尊重人權理念。堅持以人為本,充分尊重和保護人權,牢固樹立司法為民、司法親民、司法利民、司法護民的新觀念。如對當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分子的名譽、尊嚴、身心上的實際困難等等,都要在嚴格依法的前提下,給予必要的關照。

五是強化群眾的監督。堅持和完善公開審判制度,依法應當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審理,規范裁判文書和檔案公開查閱制度,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活動知情權的要求。堅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督員通報法院工作情況,積極征詢意見,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公開審判的案件,視察法院工作主動接受監督。積極開展回訪當事人活動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為和諧社會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