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三個轉變”促進機關效能建設
作者:邵海林 發布時間:2007-09-14 瀏覽次數:679
本網徐州訊:自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工作以來,豐縣法院結合工作實際,提出以轉變機關工作作風、轉變法官職權觀念、轉變行政管理模式“三個轉變”為工作主線抓好落實,有效地促進機關效能建設。
一是轉變機關工作作風。 該院組織大家認真對照《法官法》、《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認真查擺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審判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充分認清當前作風方面存在問題的危害性,進一步強化依法審判觀念,切實樹立起公正意識、廉潔意識,杜絕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的現象;自覺強化公正效率的意識,消除拖拉作風;增強“司法為民”的意識,自覺克服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
二是轉變法官職權觀念。在訴訟權利保障上,從過去以法官職權意識為主導,轉變為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為主導。該院把訴訟告知、庭審紀律、裁判文書制作為切入點,先后制定了多項告知制度,從立案、審理到執行各個環節,確保當事人的訴訟知情權、參與權,正確地行使訴訟權利;實施了《關于民商事庭審活動中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力的意見》,規定不得簡單打斷當事人的發言,強調了庭審中必須保障當事人的陳述辯論權;制定了《裁判文書評查標準》,要求裁判文書達到規范化,完整表述當事人訴辯主張,充分論述裁判理由,讓當事人贏得明白、輸得服氣。
三是轉變行政管理模式。從過去以行政化管理模式為主,轉變為符合審判工作特點規律的審判管理模式。為了提高業績考評的科學性,該院制定《法官業績考評管理辦法》、《法官業績檔案管理辦法》,對法官審判質效指標完成、案件質量評查、調研成果的采用,庭審能力考核、發改案件檢查、信訪投訴等情況實行分類考評管理。客觀記載干警工作業績及不當行為,及時記錄各項監督考評結果。通過法官法官績效檔案的建立,激勵法官公正、高效地做好審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