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亭湖法院著力于制度建設推進司法規范化
作者:吳玉鳳 發布時間:2007-09-14 瀏覽次數:695
本網鹽城訊:為進一步推進司法規范化,亭湖法院以重要司法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抓手,從強化制度建設入手,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糾,形成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機制。
一、著力于修訂和完善制度。按照上級法院的要求,該院對重要司法制度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針對某些制度還不夠完善的現狀,院黨組認真分析研究,廣泛聽取多方意見,修訂和完善了《關于請示、報告工作的規定》、《月工作計劃及完成情況報告制度》《五項通報制度》《審判管理委員會章程》等一系列制度,使各項工作逐步走上規范化、秩序化、科學化的軌道。
二、著力于鞏固制度建設的成果。對已經實施且相當完善的制度,狠抓真抓、實抓嚴抓,一抓到底,做到責任主體明確、工作標準明確、完成時限明確,使各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實。在重要司法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活動中,該院制度督查小組還專門研究分析一些制度落實取得成效的原因,著重穩定和鞏固制度建設成果,舉一反三,由此及彼,以點帶面,使之發揮輻射作用,形成規模效應。
三、著力于制度落實的長效機制。
堅持時時抓、經常抓、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學習機制、責任機制、督查機制、獎懲機制,修訂院崗位目標責任制,改進崗位目標考核工作,增加對制度執行情況的考核,把執行制度的能力、抓落實的能力作為干警晉升晉級、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內容,調動廣大干警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和能動性。及時梳理違紀違法案件線索,對違反制度規定的人和事,做到發現及時,查處嚴肅。對因領導干部失察、失職或因治警不嚴、教育不力造成部門發生嚴重問題的,除嚴肅處理當事人外,要追究部門領導的政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