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大豐法院認真貫徹行政訴訟法確立的“既要維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障公共利益,又要通過監督行政機關行駛行政權力,保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的立法宗旨,按照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對于合法的具體行為堅決予以維護,對于具有行政管理職權的機關、組織的違法行政行為,果斷判決其撤銷、變更或者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對于非訴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對于合法的具體行政行為及時予以執行,對于明顯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根據,明顯違法并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堅決裁定不予執行,充分保護了被執行人的實體權益,在執行階段,對準予執行的案件,以說服教育為主,慎重采取強制執行措施,防止了矛盾的激化。

近兩年來,該院所審結的行政訴訟案件無一發回重審,無一改判,行政審判質量和效率得到了社會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