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經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自2007910日起,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將負責審理發生在本市轄區標的在4000萬元以下的專利糾紛案件。根據授權,中院負責審理的專利糾紛案件包括:專利申請權糾紛案件;專利權權屬糾紛案件;專利權、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件;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假冒他人專利糾紛案件;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費用糾紛案件;職務發明創造發明人、設計人獎勵、報酬糾紛案件;發明人、設計人資格糾紛案件;訴前申請停止侵犯專利權、財產保全、證據保全案件;其他專利糾紛案件。

隨著鎮江市知識產權戰略的逐步深化和發展,對知識產權產權人合法權益的法律保護和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有效遏制打擊成為建立完整、成熟知識產權體系的重要一環。這次專利糾紛案件管轄權的下放,凸現了鎮江法院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上進入了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新階段,并獲得了上級法院的肯定。同時,對便利當事人訴訟、提升訴訟效率、及時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