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827,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法院對一離婚案件當事人作出民事處罰決定,被告呂某因當庭打“老婆”耳光妨礙民事訴訟程序,被罰款500元。

原告小秀(化名)今年27歲,被告呂某今年33歲,都是鎮江郊區市民,兩人去年相識后經自由戀愛后結婚當年結婚,結婚后,小秀感覺老公動輒就動粗,對老婆實施家庭暴力,于是在今年8月初向京口區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827,法庭通知小兩口來法庭調解,法庭上呂某死活不承認打過老婆,說老婆憑空捏造,小秀與之爭辯,情急之下,呂某法庭上公然上演了“家庭暴力”表演秀,乘人不備,呂某突然上前,揮手打了小秀一記耳光。法庭認為呂某的行為嚴重擾亂了訴訟秩序。法庭對呂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呂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同意與小秀離婚,雙方在法庭達成了離婚協議。為了嚴肅法庭紀律,京口法院決定對呂某罰款500元,罰款決定書送達后,呂某主動繳納了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