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2007321850分許,被告陸臘美駕駛蘇LF7597中型殯葬專項作業車,由南向北橫過312國道時,與席帥駕駛、由常州向鎮江方向行駛的牌號為蘇CJ1831重型貨車相撞,造成兩車中毛紅九等5人死亡、18人受傷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007524,死者家屬、親人等7原告分四案分別向丹陽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要求被告陸臘美、周炳夕、丹陽市殯葬管理所、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丹陽支公司、席帥、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沛縣天地達運輸有限公司等7被告承擔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由于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情重大、牽涉人員、當事人眾多,當事人矛盾異常激烈,被害人親屬情緒十分激動,在當地造成的社會影響巨大,政府領導都非常關注和重視。呂城法庭在庭審中,原被告對損害賠償數額分歧嚴重,各被告對賠償主體以及所應擔負的賠償責任互相推委。承辦法官蔡蘭娣等審判人員經過兩次開庭審理,并做了大量的證據疏導和賠償調解工作。814,終于使涉案各方在自愿、滿意的基礎上達成調解賠償協議,原告方總計獲賠120余萬元(至今已先期給付110萬元),一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妥善審結。此前,被告人陸某因交通肇事罪已于810被丹陽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該案的妥善審結,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