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法院八項措施深入推進新一輪平安創建工作
作者:王宏 發布時間:2007-08-27 瀏覽次數:1058
本網南通訊:江蘇省委、省政府和南通市委召開深入推進新一輪平安江蘇建設電視電話會議后,海門市法院黨組認真貫徹落實李源潮書記、梁保華省長和羅一民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在新一輪平安創建的具體工作中,該院將自覺地把審判工作納入平安建設的系統工程中,樹立主動參與意識,把審判工作與平安創建有機地結合起來,力求在審判工作各個環節上都融進平安創建的內容,并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
一是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全方位參與平安創建工作。該院成立了由黨組書記、院長劉惠沖任組長,其他院領導擔任副組長的平安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組織專門人員開展具體工作。真正做到思想上有位置、計劃上有安排、工作上有措施、組織上有保障、行動上有落實。
二是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在刑事審判中,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嚴重危害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犯罪,堅決嚴厲懲處,決不手軟,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三是抓好涉訴進京非正常訪案件處置工作。該院提出,對尚未得到有效穩控的案件,要認真查找工作的突破口,堅持不懈地做工作。對于依靠自身力量難以解決的問題,積極依靠社會各方面力量,綜合運用各種手段,盡力化解糾紛,平息矛盾。力爭實現息訴率不低于50%、息訴穩控率100%的工作目標。
四是進一步抓好排查調處工作。該院要求各業務部門組織專門力量,對涉訴不穩定因素集中開展一次徹底的排查,逐案分析原因,逐案研究對策,逐案落實調處措施,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爭取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五是進一步做好防控工作。對于群體性、影響面廣的涉訴案件,注重風險提示和舉證引導,耐心細致地做好釋法析理工作,不斷加強訴訟調解和訴調對接工作,力爭案件調解率達到70%以上,有效鈍化當事人之間的矛盾,著力從源頭上防止新的涉訴信訪案件發生。
六是落實好《全省法院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檢查考核評估指標體系》。該院提出,要把工作的著力點放在一票否決的指標上,切實加強隊伍政治思想和黨風廉政建設,提高審判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全力壓降申訴率、再申訴率,全力防范非正常涉訴信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七是切實維護好司法安全。強化法院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加強值庭、押解、執行等方面的警務保障,確保不發生安全問題;抓好保密工作,嚴格涉密文件管理,嚴禁泄露審判秘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加強司法宣傳管理,嚴格對個案宣傳報道的審核把關,從源頭上杜絕負面報道的產生。
八是進一步暢通信息渠道。對于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敏感問題或者已經發生的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要及時編發維護穩定工作信息專刊,及時向上級法院和地方黨委報送相關信息、處置方案和處理結果。同時,還要通過新聞媒體和報刊雜志宣傳法院參與平安創建、維護穩定工作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