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了解決涉執案件的信訪問題,維護法院的良好形象,確保“十七大”期間信訪穩定工作,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從7月初開始開展涉執信訪案件專項治理活動,采取五項措施處理涉執信訪案件。

一、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法院對涉執信訪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認真辦的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

二、是實行信訪案件督辦制.法院專門安排執行局一名副局長負責涉執信訪案件的督辦工作,對當事人信訪案件,逐一登記造冊,及時向有關人員發出"信訪執行案件督辦單",實行"定計劃,定人員、定指標、定期限、定責任的“五定”要求,限期督辦。

三、實行執行申請復議制.對于當事人因不服法院作出的各項執行裁決提出的復議申請,進行嚴格的實體和程序審查,維持正確裁決,撤銷錯誤裁決,以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發展為信訪案件。

四、提高處理涉執信訪案件的能力.在執行工作中改變作風,認真落實司法為民要求,講究執行藝術,加大執行力度,提高執結率,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優質高效的執行工作,從源頭上減少涉執信訪案件的發生。

五、對涉執信訪案件集體會診。對涉執信訪案件實行合議制,對執行人有無履行能力情況作出準確的判斷,提出解決意見,區分情況因人施策、因案施策。對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強化對案件的執行,以滿足當事人的合理要求,對被執行人只有部分履行能力的案件做好調解工作,分期分批執行,對于因被執行人生活困難或暫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運用聽證的方式,讓申請人了解案件暫不能執行的真實原因,做好當事人思想工作,并告知當事人如何申請恢復執行,取得他們的理解和信任。

一個多月來,該院已妥善處理涉執信訪案件12件,涉執信訪案件數量比年初下降了20%,遏制了涉執信訪案件上升的勢頭,并在該院已形成了上下聯動、分級負責、齊抓共管的大信訪格局,形成執行信訪工作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