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遷案件的特點及對策建議
作者:王守榮 丁扣萍 發布時間:2007-08-21 瀏覽次數:1540
近年來,隨著舊城改造和城市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因城市房屋拆遷引發的行政爭議日益增多,已成為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的熱點和難點。
一、城市房屋拆遷案件的基本特點
1、群體性訴訟較多。因城市房屋拆遷涉及區域較大,涉及拆遷戶較多,極易形成群體訴訟。我院2006年受理的一起拆遷許可案件的原告就有20多人。
2、拆遷補償方式和補償費用是主要矛盾焦點。我院2005年受理的31件拆遷行政裁決案件均因拆遷戶不滿拆遷補償方式或拆遷補償費用而引發。
3、拆遷程序存有瘕疵。主要表現在拆遷許可證頒發程序不合法、對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價格評估時不通知被拆遷人到場、拆遷前公告程序不規范、拆遷人未取得完備拆遷手續而實施拆遷等幾個方面。
4、被拆遷人要求過高。不少被拆遷人在安置補償問題上,存在盲目攀比心理,不切實際漫天要價。個別被拆遷人“搭車”要求解決與拆遷無關事項,并以越級上訪相要挾。
二、妥善處理城市房屋拆遷案件的對策建議
1、平等保護拆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在審理城市房屋拆遷案件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正確調整拆遷中國家、單位、個人三者的關系,特別要考慮被拆遷人是經濟實力相對較弱的分散個體這一現狀,在審判中把被拆遷人合法權益是否受到侵犯作為審查重點,以此監督、維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2、做好城市房屋拆遷案件的協調維穩工作。鑒于城市房屋拆遷案件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和極端事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審理、開庭、執行等各個環節都要耐心細致地做好當事人工作,認真研究并制定相應的維穩預案,防止矛盾的激化。對重大復雜難以通過行政訴訟解決的城市房屋拆遷案件,要積極主動向地方黨委、人大匯報,爭取支持,統籌解決。
3、加強與行政機關的溝通聯系。要通過行政審判中反映出來的城市房屋拆遷中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提出司法建議,幫助行政機關完善拆遷程序,改進工作方法,總結經驗教訓。同時,通過司法建議形式,促進政府部門不斷完善城市房屋拆遷類的規范性文件,確保政府依法拆遷,保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4、加大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人民法院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被拆遷人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引導當事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和主張實體權利,爭取被拆遷人對政府拆遷工作的理解與支持,切實防止被拆遷人漫天要價或無理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