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父母替兒履責 八年舊案終畫句號
作者: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法院 王淑臣 發布時間:2018-08-08 瀏覽次數:427
8月6日晚上七點多鐘,在清江浦區法院執行干警謝小初的辦公室里,還是一番忙碌的景象。在他的辦公桌上,被執行人李某父母送來12萬元現金,一疊疊分好,擺放得整整齊齊。清點數目、簽字確認,一起8年前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執行案件,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2008年12月,申請人潘某在步行時,被李某駕駛的摩托車撞傷,交警部門認定李某負事故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潘某被送往醫院進行了近兩個月的治療。2009年11月,潘某經司法鑒定后認定其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構成六級傷殘,勞動能力喪失構成四級殘疾。雙方就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意見,潘某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后進行判決,明確了保險公司和李某分別需承擔的賠償責任,但李某并未及時履行13萬多元賠償款。2010年5月,潘某向法院申請執行。
那時,年輕的李某剛步入社會,面對十幾萬的債務,他以無錢為由,選擇了逃避。法院雖經多番努力,也未能查到他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后經申請人潘某同意,法院依據法律規定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今年4月,已經61歲的潘某向清江浦區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這起案件恢復執行,希望法院能幫助追回當年的賠償款,為晚年生活提供必要的經濟支撐。
在恢復執行的過程中,執行干警謝小初對李某的財產情況再次進行全面查控,將李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采取各種限制措施,但案件依然沒有進展。眼看又要再次陷入僵局,謝小初抱著一線希望,找到李某父母,從法律角度向其父母陳述李某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拒絕執行的法律后果。
執行干警的一番說教,讓李某父母的內心深受觸動。經過一番思量,他們認為做人得講良心、講信用,確實不能再拖欠這筆賠償款。“孩子當年犯下的過錯,讓人家的身體受到了極大的損害,我們已經感到十分愧疚,兒子暫時沒能力付得起,我們做父母的來想辦法!”最終,這對誠信父母決定替兒還債,想方設法籌集了12萬元執行款。
得知李某父母的舉動,潘某也被兩位老人感動,最終她同意放棄余下的賠償款。至此,這起拖延多年的案件得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