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建湖法院上岡法庭在充分履行民事審判職能的同時,積極參與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化解大量矛盾糾紛,促進了轄區的和諧穩定。該庭已連續十余年被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集體。他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運用法律手段,衡平利益關系。該庭在審理婚姻家庭類案件時,倡導良好的道德風尚,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引導當事人建立和諧、穩定的婚姻家庭關系,避免矛盾激化。近年來,有一百余件離婚案件經調解,夫妻重新和好,贍養老人案件基本全部調解結案。在審理“涉農”案件中,幫助受害農民“討說法”,如養菌專業戶顏某,使用山西一企業偽劣農藥,造成身體損害,法庭受理后及時審理幫助其獲得經濟賠償。在審理“涉企”案件中,注重平等保護各類市場經濟主體合法權益,維護誠實信用原則,樹立“誠信上岡”形象。

二是強化調解意識,鈍化社會矛盾。從源頭上控制涉法信訪現象的發生。從去年開始,該庭積極籌劃“大調解”機制,從訴前、審理到執行貫穿調解,并邀請工會、婦聯、學校有關人員擔當特邀調解員,協助法庭調解。如岡東鎮一起農村承包土地糾紛案,涉及到上百名農民利益,極有可能引起群訪,經辦案同志的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促成當事人和解,有效地控制了重大群體事件的發生。

三是發揮基層力量,挖掘社會資源。該庭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擴大“訴調對接”的新領域,探索“訴調對接”新途徑。法庭每年都要組織鄉鎮治保主任培訓,提高民調組織工作水平,減少訴訟負擔,通過各方聯動,促使民事糾紛少發生,避免矛盾糾紛訴至法庭。近年來,上岡法庭無一涉訴越級上訪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