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法院審理涉農案件注重三個到位
作者:曹璐 發(fā)布時間:2007-04-29 瀏覽次數:1547
本網南通訊:今年以來,如東法院在審理涉及農民利益和農村建設的案件過程中,通過不斷的探索和經驗積累,對涉農案件的審理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辦案思路,注重“三個到位”,即釋法到位、取證到位、協調到位。由于工作方法得當,使每一個案件都能得到妥善的解決,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注重釋法到位,提高當事人的守法意識,促使其自行履行法定義務。針對一些農民當事人由于缺乏相關法律知識,在糾紛發(fā)生后采取不理解、不合作、對抗的態(tài)度,使矛盾進一步激化的情況,該院法官通過耐心細致地向農民們宣傳、解釋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公平公正的態(tài)度對農民進行法制教育和疏導,緩解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最終案件都得到了圓滿解決。
二、注重法院取證到位,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特別是在審理土地確權案件時,該院法官不辭辛苦,多次到現場實地勘查,丈量土地,取證一絲不茍,確保糾紛能得到徹底的解決。今年年初,爭議多年的如東縣岔河鎮(zhèn)東坪村與河西村的土地歸屬在如東法院法官的斡旋協調下,終于達成和解協議。在該案的協調過程中,該院法官通過耐心地疏導和法律指導,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各分一半土地的協議,并向法院遞交了申請撤訴報告,這起涉農土地糾紛案經過多年曲折后,最終得以平息。三、注重協調到位,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維護轄區(qū)的穩(wěn)定。在解決涉農案件中,土地、灘涂權屬爭議糾紛最為尖銳,這類糾紛往往因時間長、證據缺失和利益沖突,潛藏著群體性械斗的因素,極大地威脅著轄區(qū)的穩(wěn)定。該院在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的基礎上,注重運用行政協調方式解決土地、灘涂權屬矛盾,有效化解涉農糾紛,避免了群斗事件的發(fā)生,促進了轄區(qū)內的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