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進一步規范執行案件操作流程
作者:朱玉軍 發布時間:2007-04-28 瀏覽次數:1216
本網徐州訊: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為規范執行工作秩序,杜絕以往在執行工作中的隨意性,近日,根據有關法規,制定出臺了《邳州市人民法院規范執行案件操作流程》,使該院執行工作步入程序化、規范化的軌道。
在規范執行案件中,該院對執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嚴格落實合議制和領導審批制。嚴禁執行行為或執行程序違反法律規定,對執行標的物存在權屬爭議,被執行人對申請執行人享有抵消權等其他需暫緩執行的情形,經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申請,合議庭合議后,報經科長、局長決定暫緩執行,其中暫緩執行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如有特殊事由確需延長的,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同時規定,執行案件實施執行公開,對一些有社會影響的執行案件實行聽證,使案件的處理進程和結果暴露于陽光之下,真正把“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舉措落到實處。
該院通過規范執行案件操作流程,使執行質量明顯提高,信訪量也明顯下降,執結率和標的額到位率分別較操作流程執行前提高了26%和19%。